日前,國家發改委下發《關于完善光伏發電上網電價機制有關問題的通知》,按照此前多方征求意見后確定的“發改委定價格上限、能源局定競爭規則”的原則,在這份不足千字的《通知》過后,行業對于后續的“競爭規則”,即年度光伏光伏建設管理的具體工作方案更加期待。
集中式電站:年內補貼退坡嗎?
根據《通知》,集中式光伏電站標桿上網電價改為指導價。綜合考慮技術進步等多方面因素,將納入國家財政補貼范圍的I-III類資源區新增集中式光伏電站指導價分別確定為每千瓦時0.40元(含稅,下同)、0.45元、0.55元。與2018年“5·31新政”中的0.5元、0.6元、0.7元相比,三類資源區電價均有不同程度下調。
“指導價”確定無疑,對于年內電價補貼是否還會退坡《通知》中并未提及。在今年2月中旬國家能源局舉行的座談會上,國家發改委價格司副處長支玉強曾指出,對于普通的集中式地面光伏電站,補貼或將按季度退坡。“2019年補貼退坡擬從第三季度起執行,每季度降低0.01元/千瓦時。同時,對于延期并網項目,延期一個季度的,上網電價下降0.01元/千瓦時,延期兩個季度及以上的,擬每季度在中標價格基礎上降低5%。”
如今,《通知》下發已在四月底,這是否意味著2019年普通的集中式光伏電站電價補貼將不再退坡呢?
“今年應該不會再退坡了。”中國光伏行業協會副秘書長劉譯陽表示,一方面由于政策下發時間較晚,企業申報、施工等時間安排已經被迫后延。“剩下的時間可能只有兩個季度左右,難道還要再退0.01元/千瓦時嗎?所以,今年應該不會這樣操作了。”另一方面,劉譯陽指出,此前的“標桿電價”已經轉變為現在的“指導價”。“這意味著其實最終執行的電價都是要通過競爭性配置確定的,也不再需要‘退坡’了,‘指導價’只是上限。”
此外,國家能源局在《2019年光伏發電建設管理工作方案》的最新一輪征求意見稿中已強調,要明確建設期限,凡列入國家補貼范圍的光伏發電項目,應在申報的預計投產時間所在的季度末之前全容量建成并網,逾期未建成并網的,每逾期一個季度并網電價補貼降低0.01元/千瓦時。在申報投產所在季度后兩個季度內仍未建成并網的,取消項目補貼資格。“按照這樣的規定,國家能源局已經對項目實施的時間進度有了一定的要求,補貼是否降低應該是按照企業承諾的并網時間走的。”
工商業分布式:余電上網項目競爭嗎?
按照《通知》,納入2019年財政補貼規模,采用“自發自用、余量上網”模式的工商業分布式(即除戶用以外的分布式)光伏發電項目,全發電量補貼標準調整為0.10元/千瓦時。
“如果看這個表述,那是不是意味著‘自發自用、余電上網’的項目不需要參加競價,直接就拿0.10元/千瓦時的補貼就行了。”國內某光伏企業工商業分布式項目負責人向記者闡述了自己的理解,“既然是全發電量補貼0.10元/千瓦時,并沒有說是上限,而是明確一個數字,那就是不用競價了?”
有政策制定過程中參與意見討論的業內專家指出,《通知》中雖給定的是0.10元/千瓦時的固定數字,但并不代表“自發自用、余電上網”的工商業分布式項目可以直接享有電價補貼。“原則上,這部分項目還是要參與競爭性配置。特別是《通知》中給出了一個前提,即納入2019年財政補貼規模,怎么納入、納不納入最終要國家能源局來決定。至少目前來看,按照國家能源局的征求意見稿的要求,‘自發自用、余電上網’的工商業分布式項目也需要參與競爭配置。”